一、我想离婚对方找不到人怎么才能离婚
1、因离婚案件具有人身性质,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到庭。一方不到庭的有两种解决办法:拘传和缺席判决。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如何规定
一般对方有固定收入的,是对方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有两个子女的,比例可以提高;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按照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给付。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净身出户的条件
净身出户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根据其意义来回答如下: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全文5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