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法院认定证据不足,无罪释放的民事案件,法院拒绝原告诉讼请求。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原则是证据不足作出无罪判决的法律依据。根据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第2项的规定,无罪的推定是受刑事诉讼者在未依法证明有罪之前应视为无罪。”。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是无罪推定原则对无罪处罚方法的表现。与无罪推定直接联系的是证明责任问题。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的责任,证明责任严格由起诉人承担。如果证据不足,事实不明确,导致被告人有罪处于无法证实的悬疑状态,法院应作出对被告人有利的无罪判决。据此,关于证据不足的适用标准,涉及刑事诉讼的事件证明标准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作出有罪判决。显然,中国对刑事案件判刑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晰,证据确实充分。
检察院证据不足应该怎么办
1、从保护犯罪嫌疑人正当权利的角度看,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的案件,检察机关不应作定罪不诉。2、检察机关的定罪不起诉权本质上是一种程序性权力,检察机关要作出定罪不起诉的处理决定,程序上应当得到犯罪嫌疑人的自认。3、从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当性原则出发,检察机关不宜对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作出定罪不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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