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交通法规,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警察需要对事故相关情况进行认定并记录,并确认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如果无法当场制作认定书,交通警察则需要在规定的三日内完成制作。
依据我国的相关法规,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处理过程中,交通警察需要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对事故的相关信息进行认定并记录。接着,根据相关规定,交通警察需要确认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并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无法当场制作认定书,交通警察则需要在规定的三日内完成制作。
交 通 事 故 责 任 认 定 书 为 什 么 没 有 ?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重要法律文书。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会产生责任认定书。那么,为什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呢?
首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只有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才需要进行责任认定。而并非所有的交通事故都达到这个标准。因此,有些交通事故可能不需要进行责任认定,也就没有相应的责任认定书。
其次,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金额不足五十万元,或者没有人员伤亡,那么就不需要进行责任认定。同样地,有些交通事故可能也不需要进行责任认定,也就没有相应的责任认定书。
最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并非所有的交通事故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有些交通事故可能需要由其他相关部门或者机构进行责任认定,比如保险公司等,但这些机构可能并不会产生责任认定书。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的情况包括:1. 交通事故损失金额不足五十万元;2. 交通事故没有人员伤亡;3. 交通事故由其他相关部门或者机构进行责任认定。
虽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实际生活中并非所有交通事故都会产生,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的交通事故才需要进行责任认定。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但在实际生活中并非所有交通事故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因此,有些交通事故可能需要由其他相关部门或者机构进行责任认定,但这些机构可能并不会产生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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