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只有产权交易和货币补偿两种,而在实践中,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产权交易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交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交换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并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与被征收人交换产权的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
因旧城区改建被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区域内交换房屋产权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原房屋重建区域或附近区域。第二十二条因房屋征收需要搬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进行房产交易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每周提供住房。第二十三条因收购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应当根据收购房屋前的受益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市场比较法是将估价对象与估价时点最近成交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并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进行适当修正,以估计估价对象客观合理的价格或价值。
市场比较法最具说服力,也最容易被当事人接受,因为这种评估方法可以直接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但其前提是必须有类似的房屋交易实例进行比较。成本法是通过计算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并扣除折旧,估计估价对象客观合理的价格或价值。3。收益法是将估价对象在雨季的正常净收益,以适当的资本化率折现到估价时点,累计估计估价对象客观合理的价格或价值。假设开发法是在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扣除估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估计估价对象客观合理的价格或价值。在政府确定并公布基准地价的地区,通过调整估价对象所在地段的基准地价,得出估价对象的目标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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