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起诉状、证据、身份证复印件,并缴纳诉讼费。
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证据需要经过法庭质证。
第四,法院立案后会将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送法当事人,
第五、开庭审理,依法审查诉讼材料并作出判决。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一、什么是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是特指侵犯人身权行为造成的他人身体的伤害。民法上可分为一般伤害和致残伤害两类。前者指经过治疗可以恢复健康的伤害;后者指使人肢体或器官全部或部分丧失功能的伤害,如断肢、失明、脑震荡后遗症等。人身伤害可以带来直接财产损失,并可造成精神损害。根据多数国家的民法理论与实践,对造成人身伤害的侵权行为应当适用赔偿损失民事责任方式,并可适用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责任方式。
二、人身伤害的分类
民法上可分为一般伤害和致残伤害两类。前者指经过治疗可以恢复健康的伤害;后者指使人肢体或器官全部或部分丧失功能的伤害,如断肢、失明、脑震荡后遗症等。人身伤害可以带来直接财产损失,并可造成精神损害。根据多数国家的民法理论与实践,对造成人身伤害的侵权行为应当适用赔偿损失民事责任方式,并可适用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责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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