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受回扣构成职务侵占罪如何定罪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回扣的行为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可能被判定为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
然而,最终是否构成此罪,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若涉及到的回扣系通过利用职权上的优势地位,以达非法占有之目的,从而将本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的行为,并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明确规定,这种行为便可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至于具体的定罪量刑,则需结合案件的详细事实和情节进行综合考量,其中包括回扣的具体金额、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以及该行为给单位带来的经济损失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收受回扣多少可以立案
1、自然人涉嫌受贿犯罪的,若其受贿金额超过五千元人民币,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对该案件进行刑事立案处理。
2、然而,倘若该自然人所接受的贿赂金额并未达到五千元人民币的标准,但存在如下情况之一者,同样应当被视为符合刑事立案条件:
(1)由于其个人受贿行为导致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严重损害;
(2)其故意以威胁手段逼迫相关单位或个人,从而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3)其强行向他人索取财物,且属于国家公职人员的,其受贿金额在两千元至一万元之间,如能如实供述罪行,可考虑适用缓刑。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收受回扣构成职务侵占罪如何定罪”,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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