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了想离婚要如何去办手续
怀孕期间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主动提出离婚,但是人民法院认为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等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所以女方怀孕期间双方可以协议离婚或者由女方提出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怀孕了七个月想离婚要如何处理
怀孕七个月想离婚的,如果双方都想离婚,并且就财产分割,以及孩子出生后抚养权归谁等问题协商好了,可以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然后等三十天的冷静期过后,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即可。
如果是女方想离婚或者双方都想离婚,但就上述问题没有协商好的,则可以由女方到男方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法院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立案并将起诉状送达被告,被告需要进行答辩,最后双方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参与庭审,等待法院判决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n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n(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n(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n(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n(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n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n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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