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庆低保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受理条件有哪些
持有由肇庆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残疾人联合会填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户籍残疾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提出申请:残疾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取得肇庆户籍超过15年、但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在一次性缴清不足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后,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残疾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取得肇庆户籍不满15年、且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以按延缴延退的方式,继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二、肇庆低保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肇庆市低保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照片;
4、肇庆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5、肇庆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三、肇庆低保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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