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关系下如何认定共同债务
同居关系下认定共同债务:
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
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
3.需要注意的是,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种类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的种类: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4.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三、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
1.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
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
2.协商一致的原则。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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