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网络贷款合同纠纷,但由北京、广州、杭州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合同,履行行行为在网上完成的金融贷款合同纠纷,小额贷款合同纠纷由北京、广州、杭州网络法院集中管辖,其他地区网络贷款合同纠纷由民事诉讼法规定管辖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明确,网络贷款合同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申请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和调停书的,人民法院决定不受理的,裁定拒绝执行申请。民事诉讼的受害范围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由民法调整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引起的纠纷,第二类是由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引起的依法应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劳动纠纷,第三类是适用于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法》审理的其他纠纷和事项。
网络借贷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网络借贷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起诉到法院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一般是出借人履行了义务后,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归还借款的义务,致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负有给付货币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北京、广州、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案件:
(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二)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三)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四)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
(五)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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