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在外省怎么补办
时间:2024-03-25 05:45:28 33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身份证丢了在外省怎么补办

请您务必尽快前往所在社区所在地的公安部门设立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处递交相关资料进行补办手续。

在递交材料过程中,您需详细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相应的证件工本费用。

假如您是申请补领遗失的居民身份证,则还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供工作人员查验。

受理处将立刻把您的相关受理信息传递给位于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对于您的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来说,他们将会立即核实相关信息并签发新的身份证件。

当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收到经核实无误且已签发的制证信息之后,他们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新身份证的制作以及核验与发放工作。

届时,您可以凭借领取证件的收据到之前填写登记表的受理点领取已经补办好的证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条款,当公民在提出申请领取、换领或补领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有义务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及时处理。

公安机关应当从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的六十天之内发放新的身份证件;若所处区域交通极为不便,办理时间可能适当延长,但是最长不能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此外,针对那些身份难以确认或者存在不良信用纪录的人员,他们的异地办理申请将不受理。

《居民身份证法》该法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同时,对于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二、身份证丢了怎么在网上挂失

身份证丢了无需挂失,及时补办新证即可。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身份证丢了在外省怎么补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身份证丢了在外省怎么补办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身份证丢了在外省怎么补办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