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的组织者,积极参与者会受到相应的罚款及刑事责任,如是被动的进传销组织未积极发展下线人员或下线人员不足三人的话,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有下线的人员可能会被罚款。达到非法拘禁的立案标准时,则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案情总结】
李女士和家人马上将王某送到烟台站派出所保护起来。当天晚上,带着王某返回黑龙江。传销的组织者,积极参与者会受到相应的罚款及刑事责任,如是被动的进传销组织未积极发展下线人员或下线人员不足三人的话,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有下线的人员可能会被罚款。
【案情简介】
李女士是黑龙江佳木斯人,1月19日,和家里的亲戚七、八个人,一起赶到了烟台,寻找她的丈夫王某。
据李女士说,她的丈夫进入传销组织已经一个月了,在烟台的时候,多次以脚受伤为理由,想要骗李女士给他带钱来,李女士无奈之下,就联系了家里亲戚,一起把王某解救出来,终于,在约定的地点,烟台火车站,找到了王某。
民警向记者描述:“早上7点多,我们接到报案,说是在候车室门口有人打架,但是我们出警之后,发现是传销组织,昨天来报案这些人,他们当时制伏了一个男子,事后证明,这个就是在烟台陷入传销组织的王某。”
随后,李女士的亲戚一起把王某带到了烟台站派出所,在派出所内,记者见到了被传销组织洗脑的王某。记者尝试和王某沟通,但王某一直没有积极的回应,当记者问他,传销组织给你许下什么承诺,让你加入时,王某终于开口了。
“就说投入69800,能挣1040万。”王某说。这种低投入高回报的事情确实很吸引人,王某当时就想要交钱,但是他当时手里没有钱,就想要骗他的妻子来给他送钱。王某说,如果不交钱,传销组织的人就不会放他走,并且还威胁他。
不光是武力上的威胁,传销人员还逼迫王某拍摄了一些色情照片,发给王某的妻子李女士,来威胁她给王某送钱。
“让我跟一个女的一起拍,发生性关系吧,如果不脱衣服的话,就拳打脚踢。”王某说。
李女士担心丈夫的安全,就答应了说要来给王某送钱,但李女士和家人提前一天来到了烟台,在约定的地点烟台火车站躲了起来,第二天一早,就在火车站的候车大厅前面将王某找到,为了避免受到传销人员的报复,李女士和家人马上将王某送到烟台站派出所保护起来。当天晚上,带着王某返回黑龙江。
“从他身上,我们也能得到更多线索,我们会收集起来,为下一步打击处理的时候,会打下基础。”民警说。
【案情分析】
传销的组织者,积极参与者会受到相应的罚款及刑事责任,如是被动的进传销组织未积极发展下线人员或下线人员不足三人的话,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有下线的人员可能会被罚款。
【相关法规】
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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