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前期管理信息文件
1、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施工图、图纸审查意见);
2、投标答疑汇总表、投标底价;
3、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及双方关于工程谈判、变更的书面协议或总结文件;
4,承包商的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及相关承诺)
(二)项目管理过程资料
1,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
<P>3,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P>4,基础和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地基处理记录,基础勘查记录;
<P>5,设计变更命令,现场签证表格,工作联系书;/P>6、例会纪要、监理工程师通知或业主施工指令;
7、设备材料交接详细签字簿收据(注明型号、楼层、位置等表格);8、其他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相关信息;
(3)工程档案资料
1,工程竣工图、设计图电子版;
2,工程竣工资料;
(4)工程结算资料
1,工程结算书及电子版(加盖编制单位公章);
2,工程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和电子汇票(即计算汇票);二是结算数据的具体要求:
1。结算书:编制各工程结算书的要求部分:第一部分以竣工图纸为依据,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通知或业主施工指示等;第二部分以现场为依据签证、项目谈判记录等相关费用。以上两部分不得重复。计算机编制的结算单需要相应的复印盘(盘中应有软件电子盘和Excel电子盘)标明软件的使用情况。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项目必须提供单价分析表。同一单价只需一份。每次综合单价分析必须包括相关人工、材料和机械的单价和内容。2。工程量清单(即计算草案):工程量清单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公式组成,工程量清单由详细的技术表达、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谈判记录等组成,工程量清单计算公式应包括现场签证单位、监理工程师的通知或业主的施工指示。计算机编制的工程量计算书还应提供相应的复印盘。3。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合同、承包人与发包人确认的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各种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等,上述合同文件应列入总目录,并按顺序整理装订。4。竣工图: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加盖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并有相关人员签字。经发包人、设计、监理单位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应反映在相应的竣工图上。发包人有权不考虑结算中未反映在竣工图上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工程谈判记录的费用;发包人有权调整结算中未反映在竣工图上的实际变更。投标中使用的施工图应经业主批准。5。竣工资料:指工程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所需的资料。具体包括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调试方案、安装工程调试记录等资料、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需在确认表上盖章,证明竣工资料上的相关内容与立项资料的实际内容一致。编制竣工资料整理装订总目录,在每页底统一编号,便于检索。
6。图纸会审记录:按图纸会审时间整理装订成册。图纸会审记录必须由各单位参加人员签字,会审单位盖章确认。
7。设计变更单:按设计变更时间(安装工程分专业)整理装订成册。设计变更单需设计人签字,设计单位盖章。同时,需要用人单位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8。项目谈判记录:按项目谈判记录的时间整理装订成册,在每页底部统一编号,便于查找。工程谈判记录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9。监理工程师通知或业主施工指令:按监理工程师通知或业主施工指令的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在每一页底部统一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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