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盖公章和合同章的区别
公章与合同章乃公司日常运营所必备之印章,二者虽同属印章范畴,却功能有别,法律效应与管理方式亦各不相同。
详述如下:
1.用途:公章以其广泛适用性,常用于公司对外事宜,包括商业注册、税务申报及银行业务等诸多领域,其使用范围涵盖合同章。
相比之下,合同章则专注于合同签署,使用范围较为局限。
2.法律效应:公章享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应,代表企业或组织的正式授权,盖上公章即表示双方对于合同内容的认同并得到法律的保障;
合同章的法律效用仅限于合同签订本身,仅作为双方就合同各项事宜达成共识的证明。
3.管理:公章的管理权责通常归属于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掌控;而合同章则一般由法律部门监管,既可由法人执掌,也可委托专人保管。
4.实际运用: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无论是公章还是合同章,只要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皆具备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没签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走吗
无劳动合同则可自由离职。
若未签署书面合同,视为非固定期限雇佣关系,劳动者享有任意结束该关系的权利。
用人单位自雇佣开始逾一个月但不足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时,应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薪资。
在以下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未能按合同要求提供劳动保护或环境;
(2)未按期且全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
(4)用人单位规制违反了法规,侵害了劳动者权益;
(5)劳动合同无效;以及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全文7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