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不能继承财产
时间:2023-04-11 16:13:17 34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以下财产不能继承:

1、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2、被继承人生前没有依法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3、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

一、土地出让是否就一定有土地所有权

个人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仅村集体拥有对该村土地的所有权,个人仅拥有使用权。我国《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区别

区别在于权利归属不同:土地所有权,归属集体;承包权,归属农户;经营权,归属经营者。

1、首先,关于土地的所有权是由我国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坚持不变。2、其次,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在权利内容上,多数观点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系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双重属性混合。其中,承包权属于成员权,只有集体成员才有资格拥有,具有身份依附性和不可对外转让性;经营权属于财产权,在权利属性上具有可交易性。3、由此,在“两权分置”下,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实并不具备自由流转的物权属性。但“三权分置”体制实现了集体、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权利的共享,从法律制度的角度看,其本质就是确定在不改变土地公有制的基本经济制度前提下,在土地上分离出一个更加符合市场交易要求的私权——土地经营权。

三、土地所有权是什么权利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土地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或者约定对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根据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有外,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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