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释放不会留下案件记录,且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免除刑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犯罪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两天后释放,不会留下案件记录。释放后不会有任何案件记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拘案件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方法。但是,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或者犯罪情节恶劣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采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此时,可以采取刑拘的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委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也明确规定了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信。因此,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拘措施后,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通信,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该段话介绍了犯罪记录制度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并着重强调了不追究刑事责任、撤销案件或不起诉的情形。同时,介绍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并在侦查期间进行通信的权益。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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