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还是独生子女,具体需要看再婚家庭一共有几个孩子,如若再婚家庭当中孩子加起来的数量只有一个,则算独生子女。再婚家庭的子女是可以结婚的,这是基于男女双方并不属于法律禁止的近亲结婚的规定情节。
一、再婚家庭还是独生子女吗
再婚家庭孩子加起来只有一个孩子的还是独生子女,如果加起来有两个孩子则不算。独生子女与再婚无关,只看再婚家庭一共有几个孩子,因此,算不算独生子女,要看双方加起来一共有几个孩子。
二、再婚家庭的子女可以结婚吗
再婚家庭的子女可以结婚。因为再婚家庭的子女基本上都是不存在着任何近亲关系的,所以完全不需要担心近亲结婚这件事情,但是如果再婚的家庭他们本身就是属于一种近亲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再婚家庭的子女是不可以选择结婚的。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再婚家庭需要财产公证吗
再婚家庭不需要财产公证,双方签署夫妻财产约定也是一样有效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财产分割等公证事项,也就是说财产分割时当事人申请才公证的事项,不属于法定公证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二章 公证机构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n (一)合同;\n (二)继承;\n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n (四)财产分割;\n(五)招标投标、拍卖;\n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n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n (八)公司章程;\n(九)保全证据;\n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n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n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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