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影响,房屋在租赁期限内进行转让或买卖的,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且,在同等条件下,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一、房屋租赁期间允许被卖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租在租赁期间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出租房出售后,房屋租赁合同依然是有效的。房屋租赁期内买卖、赠与或者继承时房屋产权转移,原租赁合同承租继续有效。出租房屋出售后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该房屋,此为合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二、出租人可以卖掉已出租房屋吗
出租人可以卖掉已出租房屋,但是在出卖前应通知承租人。因为在一般情形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出租的房子能卖吗
可以。但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出租人在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如果出租人不通知承租人导致其优先购买权受损害,那么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此外租赁期间房屋被出卖,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即新的房屋所有人依然应当受到租赁合同的约束,当然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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