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定期储蓄存单质押贷款是借款人以本地或他人用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开具的未到期定期储蓄单作为质押向农村信用社申请的贷款。
1、贷款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持有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开具的未到期定期储蓄单。
2、贷款额度。不超过质押存单面值的90%。
3、借款申请所需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出质人存款信用社开具的有效个人存单原件和个人存单确认书;
(4)出质人的质押承诺书;
(5)存款社的止付通知书;
(6)贷款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