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您需要在智能手机上启动“交管12123应用程序”;
![](//att.110ask.com/tutuku/999/999999/12wm0yt3rfzla.jpg?x-oss-process=image/resize,w_800)
接着,请输入您专属的用户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操作。
假如您尚未完成注册流程,请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后再次尝试登录;
成功发起登录请求之后,您将直接被引导至个人中心页面,上方便可实时查看您目前的驾驶证累计扣分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