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东西买贵了,可以进行投诉。所谓消费者,是指为达到个人消费使用目的而购买各种产品与服务的个人或最终产品的个人使用者。消费者获得有关知识的权利,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而且也是实现消费者其他权利的重要条件。特别是获得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可以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效地寻求解决消费纠纷的途径,及时获得赔偿。
经营者可以否翻消费者的东西吗
经营者是不可以翻消费者的东西,其属于侵犯消费者合法民事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规定商品价格和业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18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的价格;
(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的价格;
(四)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五)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六)重要的公益性业务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八条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七条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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