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北京市卫生监督部门将对餐饮企业使用添加剂情况进行网格化管控。对于部分餐饮单位称没有使用添加剂的情况,市卫生局表示,这样的餐饮单位应当做出书面声明,并报属地卫生监督机构。
按照北京市卫生局的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凡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在5月底前向顾客公示,并到卫生部门进行备案。昨天,市卫生局明确,备案除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之外,还有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另外,如果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发生变化时,应在变化前1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市卫生局解释,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是指餐饮服务单位自行调配的、非预包装的各类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包括连锁店统一配送的上述食品。其中,自制饮料包括自制冷冻饮品。(记者温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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