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财产分割已经完成后,若发现另一半在离婚前存在着涉嫌财产转移的不当行为,当事人有权向当地的法院申请再次进行财产分割。
如果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蓄意操纵、变卖甚至肆无忌惮地挥霍掉本应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亦或是伪造共同的债务打算侵吞另一方的财产,那么在正式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时,这类不法分子将被法院判定为少分或者毛都不分到。
而在离婚程序完成之后,若另一方发现此类不法行径仍然存在且已经构成了实际损失,他们有权向所属地区的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寻求重新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和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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