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范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适用,明确了什么是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核实的证据证明,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或者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有能力拒绝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损坏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夫妻一方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
发现夫妻恶意转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请求。
《民法典》明确的规定“因一方重婚或即使不以夫妻名义但形成婚外同居关系,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的规定予以制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伪造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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