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负担抚养费会失信。离婚后,因为工作收入和生活水平变化,不能按照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最好起诉要求降低抚养费。如果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人没有起诉,孩子的监护一方到法院起诉的话,也可以提出抗辩。如果支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没有到庭参加诉讼,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没有能执行,会被列入失信名单。
子女抚养费的负担与变更情况有哪些
1、子女抚养费的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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