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诉案件的被害人不享有的诉讼权利是公诉权吗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参加法庭调查、辩论的权利等。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二、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是否有上诉权和起诉权
1、刑事诉讼当中,被害人是没有独立的上诉权的,但是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2、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才具有起诉权。除此之外,大部分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有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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