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是工程结算的常见方式
以下是工程结算的常见方式:
1.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经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要想尽早获得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二、工程项目结算所需提供哪些文件
工程项目结算所需提供的文件如下:
1.招标书:指业主或其委托单位发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说明、往来信函、会议纪要等。
2.投标书:指我方为响应招标书而投出的并且已经中标的投标文件。
3.合同:指经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其内容与工程承包合同所规定的合同组成内容一致。
4.设计变更:指由设计院开出的签字齐全并生效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其它文件。
5.委托单:指业主或其他单位开出的委托我单位施工的本标段范围以外工作的有效单据。
6.联系单:指业主、设计院、总承包单位、其他施工单位以及本单位就施工协调等方面开出的工程联系单。
7.施工方案及措施:指由我方编制经业主(发包方)、监理批准的用以指导工程施工的方法和程序。
8.价格确认单:指根据合同规定或业主另行委托由乙方采购设备或材料时,必须经业主确认价格和数量的单据。
9.工程量签证单:根据合同和图纸实际情况,必须由业主及监理现场确认的工程量签证单据。
10.工程索赔:指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行为。
三、办理工程结算应注意时几个问题是
办理工程结算应注意几个问题是:
1.审核工程量时,应注意检查施工单位列出的计量单位是否与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一致;
2.注意检查施工单位列出的细目是否与预算定额中的工程细目一致,只有一致才能应用预算定额中的预算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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