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责任划分标准如何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全文4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