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还未拿到毕业证时,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还没拿到毕业证的仍然属于在校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还没拿到毕业证的应届生签订的是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学校及在校应届毕业生之间签订的。
高中毕业证丢了怎么办
一、高中毕业证丢了怎么办
1、高中毕业证丢失是无法发放的,只有开学历证明。因此学生们在发觉自己的高中毕业证丢失时,能够去约普通高中老师开学历证明。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
(2)当事人需公证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及相应的复印件若干;
(3)当事人遗失学历证原件的,应向原就读学校申请补发,如果原就读学校已经撤销,须提供原就读学校的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
2、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不得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学校应当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
二、开学历证明的流程有什么
1、学生本人到教务处核实毕业证领取情况;
2、到院办公室档案室查询录取情况表和毕业生注册表,并复印一份;
3、根据院办查实的毕业生编号到市一级的报纸进行登报遗失启事,并登报报纸给教务处学籍管理老师核实;
4、交纳2张1寸黑白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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