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职工购买的是单位的职工社保,在异地购房时,职工不能先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来交付购房贷款,只有在购房买卖的行为成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相关资料到当地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目前只有在珠三角8个城市之间,存在有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互贷的业务。
职工在广州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在这之中的任一城市购买个人住房时,如果符合当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都可以在购房当地的公积金管理去申请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除了这些城市,其他城市暂时没有这类互贷的业务。
如果职工在异地购买房屋并且符合提取规定的,可以申请提取自己在广州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但是异地买房申请有时间限制的规定。
公积金申请的工作人员表示,无论是一次性付清房款的,还是需要贷款买房的,在外地购房的人,一样可以在广州申请提出公积金,但是会有申请时间限制。
付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如果是一手楼,申请日期是不超过自支付后一笔房款之日起的两年,申请时需提供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一次性支付完房款的,申请提取公积金,需提供本人的房地产权证以及契税完税证等;如果是通过贷款买房的,需要在第一次的还款后,还贷期内提出申请,需要提供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已出的房地产权证的,还需要提供房地产权证与银行的借款合同以及购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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