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拿到房产继承公证书后怎样过户
拿到房产继承公证书后的过户流程如下:
1.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办理:携带相关材料,包括公证书、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办理。
2.填写申请表:在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表等。
3.提交材料:将填写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办理过户登记:审核通过后,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安排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5.领取新房产证: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后,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
二、拿到房产继承公证书过户多久能拿到新房产证
拿到房产继承公证书过户能拿到房产证的时间大概是三十个工作日内。过户后一般30日内拿到房产证。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应当提交材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三、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这包括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这包括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
3.亲属关系证明:这由死者单位出具,需要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情况。
4.继承权证明材料:如果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如果是异地办理,需要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如果是本地办理,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
5.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及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6.房屋所有权证书。
7.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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