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头约定的定金,没签合同可以退吗
口头约定的定金并已经支付定金的,视为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具有担保作用,如果是支付定金的一方反悔,定金不予退还,收受定金一方反悔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没有购房资格签订的合同有效吗定金可退吗
根据法律关于合同的有关规定购房合同是在双方合意的情形下签订就是有效的。另外没有购房资格交了定金是否能退分以下情况:
1、如果开发商或中介承诺可以办理购房资格,诱导购房者签订合同并支付了定金,可以要求他退款并无条件退还所有放款。如果不退可以举报他,告他诈骗。
2、如果是购房者自己原因导致没有购房资格,例如自己联系中介或其他方式承诺给办理购房资格,自己计划房子销户购买但是没有成功销户,自己名下房子记错了等等,一般是不会退的,具体的可以和开发商协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三、买东西没签合同定金是否可以退
交了定金没签合同,定金不一定能退,会出现以下情况:
1、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定金能退。
2、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中的内容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不退定金。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定金能退。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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