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新交规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
新增的14条记分项主要包括: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行为记12分;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
新规对校车的标牌设置、灯光使用、安全设备、停靠地点、安全检查等也增加了记分细则,违规均要记2分。
一、新交规怎么计算记分周期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二、交通违法记分会影响到下一周期吗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三、记分周期无记分可不可以免审验
为期年的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驾驶证未记分,该驾驶人将免予当年审验。在处理乱停放等交通违法时,该项违法行为记0分,也算作驾驶证未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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