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非法利益用于六合彩赌博及偿还赌债,通过伪造假支票骗取被害人钱财。6年前,古镇一名女子以上述方式诈骗近500万元。
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以票据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沉迷赌博心生妙计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孙某英,女,1978年出生于广东省中山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2008年3月开始,孙某英为牟取非法利益用于六合彩赌博及偿还赌债,通过购买假支票、假印章、支票打码机等作案工具在古镇一住宅内伪造假支票,而后以支付返点报酬为诱饵多次持上述假支票骗取被害人朱某旺人民币4921353元。2013年4月10日,孙某英到古镇镇曹步派出所投案。
据孙某英的供述,2008年她因沉迷于六合彩赌博输掉很多钱,便产生了制作假支票与他人兑换现金的想法。孙某英托人从广州买回空白的假支票,并制作了假印鉴、购买支票打码机制作假支票,以承诺给予回扣的方式向被害人兑换大量现金。
证人证实,2008年3月份开始,孙某英称朋友工厂因急需资金,需要将手头上的支票拿出来贴现兑换,每张支票可支付百分之五不等的回扣。证人认为有利可图,但因自己没有资金,便联系了被害人参与。
自首后被判入狱12年
被害人证实,2008年3月,孙某林称其堂姐孙某英手头上有支票需要贴现周转,如果他用现金换取支票可以收取回扣。被害人听信后便多次与孙某英兑换了一两百万元的支票。
支票到期后,孙某英、孙某林称对方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没有现金换回支票,便由孙某英开具新的支票将上述到期的支票换回。
几个月后,被害人与孙某英、孙某林在小榄海怡酒家见面,孙某英称她的支票是从认识的厂家拿出来的,让被害人放心继续与她兑换支票,被害人心想孙某英与自己都是中山人,便听信于她一直与其交易。
2008年12月,被害人收到孙某林转交的最后一张支票,因为自己出现资金周转问题,便将孙某林提供的一张支票用于支付客户货款。但客户反映该支票是假支票,被害人才得知被孙某英诈骗,但孙某英称她己经与厂家沟通好,厂家答应会先偿还100余万元,但事后孙群英逃匿。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英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伪造的支票而使用,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票据诈骗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且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以诈骗罪判处孙某英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以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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