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一、商标权权利转让合同无效效力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是可以许可转让的,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那么商标权许可转让合同在那些情形下会无效呢?1、商标注册证失效。这类情况一般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并在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2、转让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4、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可能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消费者可能将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商品联系起来。5、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没有一并转让的。
二、补发商标证明费用多少
1、补办核准商标转让证明的费用是50元。
2、补办新的商标注册证的费用是500元。
商标核准转让证明就是商标受让人与商标转让人达成商标转让协议后,商标受让人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转让申请,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转让,商标局将会向商标受让人下发商标核准转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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