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罪所侵害的对象为复杂客体,不仅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和健康权益,同时也涵盖了其生命权以及国家或私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有权等多项权益。
2、在客观层面上,本罪体现为采用暴力手段、威胁恐吓或是其他方式,对他人实施非法绑架的行为。
3、作为犯罪主体,本罪的实施者应当是一般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本罪的责任形式为直接故意,且具有勒索财务或者扣押人质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明确目的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