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当然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诉讼代理,指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法院的制定或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当事人本人的名义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一种制度。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反映行政诉讼的基本特点,对行政诉讼具有普遍指导意义,体现并反映着行政诉讼的客观规律和法律的精神实质的基本规则。
行政诉讼只能请律师吗?
行政诉讼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民告官”,在大多数人看来,“官”字两个口,很多时候很难通过起诉来维权,及时起诉也需要律师。实际上行政诉讼是可以维权的,而且也并不一定说要请律师,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决定。
如果当事人对行政诉讼相关法律程序了解,自己能胜任的话,可以不请律师。
行政诉讼的程序一般包括:
1、确定管辖法院,行政诉讼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三类,如果你想提起行政诉讼首先需要找有管辖权的法院。
2、写一份行政起诉状;内容一般包括原告被告相关信息资料,诉讼请求事由,证据事实等。
3、审理;在开庭三日前传唤当事人,通知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告知其拟开庭审理案件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及案由等,对当事人和诉讼参加人还应告知其合议庭组成人员。
是否请律师代理诉讼这个完全是取决是当事人自己,法律对此没有要求起诉就只能请律师,对于相关诉讼流程,法律文书觉得自己可以搞定当然可以不用请律师。不过,现实中,诉讼能否胜诉律师往往会起到很大的作用,律师可以为你确定你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如果说当事人对于行政诉讼是否需要律师犹豫不定,建议可先找个行政诉讼起诉专业的律师咨询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径行开庭审理的,可以当场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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