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同居了,女方应当退还彩礼。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彩礼。男女双方只是同居,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的,符合彩礼退还的规定,男方要求退还彩礼的,女方应当将收取的彩礼退还给男方,对于退还的数额,可以由男女双方达成约定,协议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离婚如何让女方退彩礼
离婚想让女方退彩礼的,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律规定,男女之间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以上的第二点和第三点,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男方就可以要求女方退彩礼,至于退多少的彩礼,应当由男女双方达成协议,提供约定退还的数额,达不成约定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后,会根据男女之间的具体情况,确定彩礼的退还数额,人民法院确定之后,女方应当按照确定的数额进行退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全文5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