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我国对分公司的设立要强求还是比较严格的。一是为了规范经济市场,二是为了防止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虚假设立分公司。在递交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时,需要原件的一定要上交原件,复印件的也要有相关负责人签字。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能超过母公司的经营范围吗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公司的营业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营业范围,而子公司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其营业范围可以再次申请并不受母公司营业范围的限制。
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经营业务是可以相同的但必须是在不同地域,也可以不尽相同,所以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超出母公司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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