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管孩子的起诉方式:
1、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绝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目前,在现实中,绝大多数情况下,父母自觉自愿履行义务,法律和社会公力不需要过多干预或干预。但是,这并不排除少数人在现实生活中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父母应该承担的道德责任和法律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被告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并承担父母的责任。
被诽谤了应该怎样起诉
被诽谤了的起诉流程如下:
1、撰写民事起诉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起诉状的副本;
2、起诉状准备好后,到法院立案庭正式提起诉讼;
3、法院先受理后,拿着受理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受理费;
4、如果都符合需要写好起诉书携带身份证、证据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需要的资料如下: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5、法院通知被告举证;
6、法院发送传票,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
7、开庭审理;
8、法院判决,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9、判决书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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