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上规定的期限过户。合同上没有约定时,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一、民法典中规定没有租赁期限的合同如何认定
没有租赁期限的合同,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民法典中合同履行期限要约定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履行期限不是必须写明。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上述仍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三、中介合同中没有约定转让时间怎么办
如果中介合同中没有约定转让时间,可以签订转让时间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合同债务人可以随时转让房屋,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转让,但需要提前通知对方准备。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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