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要看合同中对生效时间是否有约定,如无约定,以最后一方签字时间为生效时间。
一、合同签订时间与落款时间不一致怎么办
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根据特定的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作出特别约定的,那么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或条件一旦成立,劳动合同即生效。生效时间不应早于签字时间。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时间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有时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会不一致,这时则应按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确认。
二、合同的效力是在什么时间
合同生效的时间,因合同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情况如下:
1、不要式合同,以受要约人表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
2、要式合同,须双方依法定形式办理特定手续后,还必须交付标的,合同才告成立。
3、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有两种情况:
(1)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同生效的程序无特别规定或约定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生效。
(2)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的程序有特别规定或者约定的,完成规定或者约定的时间,是合同生效的时间。
三、合同生效的时间界限
合同的生效时间,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法律拘束力,即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同时成立原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基本规则,即合同的成立与其效力同时发生。
合同生效时间包含两个内容:
(一)合同生效的一般时间界限,是合同依法成立,这里的依法为承诺生效;
(二)合同即告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一致的。
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生效时间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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