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拆后还能按标准赔偿吗
首先我们要分清楚拆迁方是合法强拆还是违法强拆。
对于合法强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如果是合法强拆,只有法院能决定并执行强拆被拆迁人的房屋。在此种情况下,被拆迁人的拆迁损失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进行损失补偿。即补偿被拆迁的房屋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费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费等。
对于违法强拆,被拆迁人可依据行政拆迁方的违法强拆行为请求赔偿。
二、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
可以,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不能成为合法的,都会被强拆。
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立即勒令停工。违章建筑查报及拆除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应佩带由直辖市、县(市)政府核发之识别证;拆除人员并应携带拆除文件。
三、哪些情形不能强拆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
全文63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