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营养费由保险公司赔偿。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受伤到完全治愈内因不能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营养成本是受害者通过正常饮食摄入不能满足受损身体的需要,但需要以正常饮食以外的营养物质作为补充身体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全责的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怎么赔
全责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赔误工费。具体是: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时间怎么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因为造残疾了,丧失劳动能力了,这个时候要赔偿残疾赔偿金,在确定残疾赔偿金和交通事故误工费损失之间从那个界限开始算,那就是从定残这一天算起,定残前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定残后赔偿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时间计算问题。对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时间应区分不同情况,主要分三类:
1、未构成伤残或死亡的;
2、构成伤残的;
3、死亡的。
未构成伤残或死亡的时间,应为受害人自接受医疗机构治疗到康复所需时间而定;
构成伤残的,应为计算至定残的前一日,但因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合理康复期满,仍怠于定残的,其定残时间应按实际误工时间计算,也即到康复之日为止;
构成死亡的,应为接受治疗至死亡之日的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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