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和附义务赠与合同的区别
时间:2023-06-25 11:56:58 1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附条件的赠与,条件成就时,合同才生效。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生效,但如果不履行义务,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

一、什么是赠与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十一章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这种条件一般是与赠与人的利益无关的条件,而不是要求有偿地赠送。如果将某种物送给他人并要求给付一定的金钱就不是赠与关系。因此,附条件的赠与仍然是单务行为。

二、1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

赠与合同一般属于单务合同,但是赠与合同附义务的,属于双务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二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赡养人未尽赡养义务可否得到遗赠

如果赠与没有附赡养的义务,未尽赡养义务也是可以接受赠与的,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需要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成立需要满足赠与人和被赠与人对赠与合同内容都表示接受的情形。如果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按照相应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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