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的可以抵销,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的品质和种类相同的,可以抵销,如果标的的品质和种类不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抵销。
一、抵销权什么意思?
抵销权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分配前向管理人主张相互抵销的权利。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二、法定抵销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法定抵消的条件包括:债务到期、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到期债务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债务标的物种类或品质不相同的,不可抵消债务。
三、债权债务互抵相关知识的汇总
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另外,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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