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能申请民事强制执行吗?
是的
民事诉讼是指处于平等对抗和争议中的双方将争议告知中立法官,并要求法官解决争议的活动。在民事诉讼中,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条件主要包括:(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人或者权利的执行人必须是法律的继承人;(4)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间属于执行法院的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236条当事人必须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或者由法官移送执行人执行。
当事人必须履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所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所需提供的材料为:
1,执行申请的副本。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加盖公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或复印件书写。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委托代理人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一并提供委托代理人信息。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当提供被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副本。经强制执行的有效法律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法院出具的有效法律文书,应当加盖承办法官的有效印章。由两个法院审判的,应当提供一审、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仲裁机构出具的有效法律文件应附仲裁机构出具的法律文件有效性证明或双方签署的送达回执正本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有效行政法律文书,应当附当事人签署的送达回执和证据材料原件。被告财产线索清单。如果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则应提交一份关于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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