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如何预防性侵害
时间:2023-04-24 13:40:13 24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近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未检处王检察官、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未检处陈检察官及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未检处柳检察官结合《手册》内容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性侵未成年人:近半数案件属熟人作案

根据网友们提出的许多具有针对性的问题。当下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对此,王检察官分析了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辖区内近三年约200起案件的调研数据。

数据显示,该类案件罪名主要涉及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占案件总数的60%以上。王检察官介绍,被害人方面,97%的被害人为女性,男性未成年人受性侵害的情况较少;被害人年龄主要集中在11岁至17岁;来京务工或者跟随务工父母来京的未成年人占很大比例。犯罪嫌疑人方面,近两成的案件有多名被害人,表明部分性侵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未到案前存在重复作案的情况;近半数案件属熟人作案,多为被害人的同学、朋友、同事、邻居。案发地点方面,犯罪行为多数在学校、职工宿舍、宾馆等隐蔽场所发生。

此外,王检察官谈到,网络交友已经成为目前滋生性犯罪的一个重要途径,特别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网友们表示,通过检察官对案件情况的分析,了解案发的规律和特点,有助于家长和未成年人进行有效防范。

许多网友对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受到性侵害的情况表示担忧。王检察官回应说:这部分群体之所以容易遭受性侵害,最主要还是因为缺少家庭的关爱和保护,导致孩子容易受到小恩小惠的诱惑,因此防范留守儿童遭受性侵害,一方面要对他们加强自我保护教育,更重要的还是要家长给予孩子们更多的关爱,让他们感受到家庭温暖。

预防性侵害:破解老师猥亵学生灯下黑

目前,我国法律对性侵害未成年人行为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制。据王检察官介绍,我国刑法规定了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要求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明确将对农村留守儿童实施强奸、猥亵作为要依法从严惩处的情形之一,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于这一特殊弱势群体的保护。

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为他们提供一个阳光、健康的成长环境,需要多角度、多层次进行努力。从大的方面来讲,可以加大性侵害犯罪案件的惩处力度,可以从预防犯罪、预防被害等方面开展法制宣传,可以对学校、家长、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等。陈检察官在访谈中对预防措施进行了概括。

未成年人被性侵害,家长的监护、防范不到位是一个重要原因。针对这一点,王检察官表示,检察院在宣传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方面,应当与家长进行密切沟通。我们检察机关在进入学校开展预防宣传工作时,专门针对家长开设了家长课堂,提示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向孩子们传授必要的防范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家长的防范意识提高了,犯罪分子就少了很多可乘之机。

和年龄较小的孩子讨论相关问题,家长往往觉得难以启齿。其实,家长可以用相对委婉的词句与孩子讨论。如以有人轻拍背部、撞你或推你、有人触摸你并警告你保守秘密等为例,说明善意接触、有害接触、秘密接触等概念,用泳衣覆盖的部位或者背心、裤衩覆盖的部位解释隐私部位。柳检察官还提出了这些建议。

如何预防学校老师猥亵学生的灯下黑情况?据三位检察官介绍,因为教师的特殊身份,其所实施的校园性侵犯罪往往具有隐蔽性而且更容易得逞。为破解这种灯下黑的情况,她们提醒未成年人要学会独立思考,分辨是非,不管遇到任何人对自己有猥亵行为,即使是自己的老师,也要立即向学校领导举报,及时告诉家长并报警;只有医生、父母因健康原因能对自己进行身体检查;要好好学习,不可用自己的身体作为筹码,换取生活、学习上的便利。

同时,她们建议家长好好监管自己的孩子,要经常与孩子进行沟通,及时发现孩子存在的问题,关注孩子的身心发育健康。

避免二次伤害:被侵害后不能选择沉默

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饱受沉重打击。对于这些未成年人,如何及时治愈创伤、走出阴影、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关系到他们今后的发展乃至整个人生。

王检察官表示:目前北京市检察机关与团市委、未保委、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联合开展了涉诉未成年人心理援助活动项目,已经为多名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长提供了专业的心理辅导和帮助,帮助其端正态度,积极面对,引导未成年人更快走出阴影,回归社会。

但是,根据三位检察官介绍,鉴于未成年人身份的特殊性,也有家长在孩子遭到性侵后选择闭口不谈,致使嫌疑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为此,柳检察官强调,司法机关在受理这类案件时会保护被害人的个人隐私,这一点家长要充分信任。孩子受到了身心的伤害,如果正义得不到伸张,这对孩子才是二次伤害。选择沉默只会让亲者痛、仇者快,因此家长应勇敢地站出来,向孩子传达一种正能量。

此外,柳检察官呼吁司法机关加大对这类被害人的保护和救助措施,比如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加强沟通并切实做好保护措施,绝不对外透露孩子的个人信息。

微访谈活动尾声,三位检察官表示,网友如果仍有疑问,可以通过官方微博与她们私下交流。此外,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将于5月31日在北京动物园海洋馆开展大型户外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手册、咨询答疑,宣传未成年人自护知识,欢迎网友前往围观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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