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理赔交通事故的手续
保险公司理赔交通事故需要经过如下手续:
1.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出示保险单证、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等证明资料。
2.填写出险报案表,详细填写出险经过、报案人和驾驶员的联系电话。
3.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4.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5.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6.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6.交付维修站修理。
7.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并由车主签字后予以理赔。
二、保险公司理赔交通事故的期限
保险公司理赔交通事故的期限为三年。交通事故的理赔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三、保险公司理赔交通事故的标准
保险公司理赔交通事故的标准具体如下:
1.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就诊、转诊、购费、购辅助残具、参加丧葬)
2.住宿费
国家机关一般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
3.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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