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应当注意开发商是否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否则可能会出现房屋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质量交付的情况。
一、商品房预售条件及步骤
商品房预售条件是: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步骤有:领取预售许可证、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交付房屋办理产权登记。
二、在什么条件下才能预售商品房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三、划拨土地还能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吗
划拨土地不能取得预售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要开发商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已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已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已完成规定的结构工程。
全文5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